本文是学习GB-T 18353-2018 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棉花加工企业在基本要求、技术要求、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棉花加工企业的技术管理和第三方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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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6975 棉花包装
GB1103.1 棉花 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
GB 1103.2 棉花 第2部分:皮辊加工细绒棉
GB/T 1103.3 棉花 天然彩色细绒棉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 13786 棉花分级室的模拟昼光照明
GB 18399 棉花加工机械安全要求
GB/T 22335 棉花加工技术规程
GB/T 30358 棉花加工工艺系统安装及制作通用技术条件
GB/T 32139 棉花加工术语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H/T 1066 棉包信息采集技术规程
GH/T 1067 棉包信息管理技术规程
GH/T 1072 籽棉货场安全技术规范
GH/T 1075 棉花加工关键设备电气安全技术规范
GH/T 1085 棉花加工企业棉包货场场地技术条件
GB/T 3213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1
棉花加工企业应具有籽棉收购、籽棉货场、加工车间、皮棉货场和棉籽货场等场地。籽棉货场、皮
棉货场和棉籽货场应相互分开或隔离。
4.2 棉花加工企业的建筑设计和总平面设计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且应取得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 合格证。
4.3 棉花加工企业与居民区防火距离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加工厂的生活区、生产区、储存区应分
开,达到安全的距离,使用的车库、油库应建到厂区外符合相关规定的安全地点。储存区宜设在加工生
GB/T 18353—2018
产车间的上风方向。
4.4
棉花加工企业的厂区建设应按照厂区布局规划图、工艺系统设计图、设备安装基础图等施工,并应
按 GB/T 30358 的规定进行管网制作和设备安装。
4.5 棉花加工关键设备电气安全应符合GH/T 1075 的规定。
4.6 棉花加工机械安全要求应符合GB 18399 的规定。
4.7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应符合GB/T 12801 的规定。
4.8 棉花加工企业轧花车间内空气中粉尘浓度不大于8 mg/m³,
排向大气的粉尘浓度最高不超过
4.9 作业场所噪声(A 计权)不得超过85 dB。
4.10
棉花加工企业应备有以下检验设备:回潮率测试仪、衣分试轧机、籽棉水分探测仪、台秤、天平、原
棉杂质分析仪、马克隆值测试仪、便携棉花颜色级测试仪等。
4.11
棉花加工企业应备有国家棉花颜色级实物标准、棉花轧工质量或皮辊棉实物标准。
4.12 棉花加工企业的棉花分级室的模拟昼光照明应符合GB/T 13786 的规定。
5.1.1 籽棉收购和籽棉货场的管理应符合 GH/T 1072 的规定。
5.1.2
收购棉花时,发现混有金属、砖石、异性纤维及其他危害性杂物的,应挑拣干净后方可收购。
5.1.3 籽棉收购检验应按GB1103. 1 、GB 1103.2 、GB/T 1103.3
的规定执行。
5.1.4 籽棉进厂后应按品种、回潮率和级别分别堆放。
5.2.1.1 棉花加工工艺符合GB/T 22335 中的规定。
5.2.1.2
气力输送系统中的含尘空气应集中除尘,并回收有效纤维,不应将回收后的有效纤维混入
皮棉。
5.2.1.3
工艺系统和设备关键部位应具备检测元件,采集的数据应集中显示。
5.2.2.1 轧工质量应符合 GB1103. 1 、GB/T 1103.3
的规定。
5.2.2.2
在加工回潮率为6.5%~8.5%的籽棉时,锯齿轧花机台时皮棉产量不应低于800 kg,
皮辊轧花 机台时皮棉产量不应低于80 kg, 每条生产线的皮棉产量不应低于4000
kg/h。
5.2.2.3
当籽棉回潮率低于6.5%或高于8.5%时应采取调湿措施。调湿设备的加热装置应采取隔离、
防火等防护措施。
5.2.2.4
加工皮棉过程中,不应混入回收棉、异性纤维和其他危害性杂物。
5.2.3.1 加工后的棉纤维应使用公称力为4000 kN 以 上
的 打 包 机 打 包 。 打 包 机 台 时 产 量 不 应 低 于
5.2.3.2 棉花包装应符合 GB 6975 的规定。
5.2.3.3
打包时应对每包棉花在线测量回潮率,测量结果记录在条码中。
GB/T 18353—2018
5.2.3.4
打包机应有专用取样装置,在每个棉包的两个压缩面中部,分别切取长260
mm、宽105 mm 或
124 mm、重量不低于125 g 的棉样。
5.2.3.5 抽样应按 GB 1103.1、GB1103.2、GB/T 1103.3
的有关规定执行。
5.2.3.6 棉包条码的使用与管理应符合GH/T 1066 和 GH/T
1067 的要求。
5.3.1 棉包成包后应运往皮棉货场。
5.3.2 棉包货场的设置与管理应符合 GH/T 1085 的规定。
5.4.1 加 工 1 t 锯齿棉的耗电量应不大于110 kW ·h,
皮辊棉的耗电量应不大于150 kW ·h。
5.4.2 加 工 1 t 机采锯齿棉的耗电量应不大于230 kW ·h。
6.1.1
棉花加工企业应对轧花、皮棉清理、打包、电工、夹包车、压力容器、棉花质量检验、信息管理、消
防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6.1.2
车间管理人员在棉花加工企业从业时间不应低于3年,应熟悉棉花加工企业的管理,熟悉主要
棉花加工设备的性能和操作。
6.2.1
应根据主要加工设备和主要配套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制定相应的设备检修、保养标准和操作
规程。
6.2.2 检验仪器和化验设备应有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规程和检定计划。
6.2.3
主要加工、配套设备和检验仪器应有技术资料管理档案(如工艺设计图、厂房结构图、设备基础
及电缆沟图、消防管网图、说明书、检验记录、使用维修保养记录、计量检定记录和仪器设备事故报告分
析处理记录等)。
6.2.4
棉花加工企业应使用相关的棉花收购加工信息管理系统对籽棉收购、加工、皮棉仓储、运输等进
行统一管理和记录。
6.3.1 棉花加工企业应有明确的质量方针、目标和比较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
6.3.2 棉花加工企业应有质量管理部门。
6.3.3 棉花加工企业应设有试轧室、分级室、仪器检验室等。
6.3.4 棉花加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如下相关规章制度:
a) 棉花进出厂检验制度;
b) 设备检修保养制度及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c) 质量事故报告分析、鉴定处理制度;
d) 文件、记录及档案制度;
e) 质量奖惩制度;
f) 检验、加工、财务统计报表制度;
g) 产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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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岗位责任制;
i) 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
j) 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及主要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k) 棉花加工主要工序应实行跟班检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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